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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2日 |
记者14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9月中旬开始,检查范围是高校、中职和中小学校,以及向学校摊派、集资、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将重点检查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以择校为目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问题。对高中将重点检查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乱收费问题。对高校将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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