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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我区各级地税机关及时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22日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对职教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和优惠政策、组织领导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讨论,进一步明确了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地税部门在攻坚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
广西地税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职业教育的攻坚工作,踊跃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了解,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履行税务部门的职责,采取各种措施,及时足额地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入库。据统计,2005年、2006年、2007年,我区教育费附加收入分别为:60365万元、75165万元、93218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14093万元、21697万元、34889万元。收入节节攀升。另外,贯彻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各种职业培训学校、职业培训中心等从事职业教育的单位和企业给予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加强对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此举有力地支持了我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职业教育攻坚是一项长期工作,广西地税局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做好我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工作,为我区职教攻坚工作尽可能地筹措更多的经费。加强对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能够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调研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