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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教育局,区直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我厅关于核实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新增设专业的通知(桂教职成〔2006〕72号),我厅对区直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增设漏报专业材料进行审核,对各市教育局报送的增设漏报专业备案材料进行了复核。经研究,我厅同意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等75所学校153个专业备案(见附件)。各有关学校必须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我厅下达的有关要求认真制定教学方案,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有关学校认真细致处理此次审核中未获同意的专业学生转专业、转校事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专业设置资格的专业,可招收初中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也可以招收高中毕业生,财经、管理类专业学制1年,技能含量高的工科类专业学制1.5年,主要进行专业教育。
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专业申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进行,各市教育局要认真指导学校做好申报工作,明年一律不再组织增设漏报专业工作。
附件: 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增设漏报专业一览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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