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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区外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2006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备案和招生总结工作,和为评价市、县(市、区)政府和职业学校发展职业教育情况做好数据统计,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录取名单报送和统计工作 (一)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名单。学校登录www.gxzyjy.net“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网页,进入本校子目录分专业录入春季、秋季新生名单。具体操作步骤见网页“通告”栏中相关告示和要求,遇到问题可在系统内反馈或与系统技术支持管理人员联系。 部分学校个别专业因故未进管理系统的,新生名单可暂不录入系统;区外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名单也暂不录入系统,直接报送“××省(市)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
(二)报送“2006年春/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1)。学校从系统中打印出“登记表”所需份数,加盖学校公章;区内农村与城市、区内和区外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1+2或2+1等分段办学模式的新生“登记表”,须盖联合办学双方学校公章,由承办一年级时段的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三)报送“2006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附件2)。其中,技工学校如同时招收职业类和技工类学生的,须分别填报职业类和技工类学生情况“统计表”,职业类学生“统计表”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技工类学生“统计表”请按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报送。在“合作办学”栏,由承办一年级时段的学校填报校际实行“1+2”等模式合作办学人数,毕业方学校不必填报,以免重复。
二、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一)各市教育局招生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是: 1.本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数、完成任务数以及新生的类别、性质等(填报“2006年各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 2.本市及各县(市、区)今年初中毕业生人数,普通高中新生入学人数及二者比例。(请列表说明) 3.为完成我厅、本市下达的中职招生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各市、县职业学校为完成扩招任务改善、增加办学条件,新增师资、校舍建筑面积、仪器设备、土地面积等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遇到的主要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对做好明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区直中等职业学校、高职学院中专部招生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是:招生工作基本情况,新增办学条件情况(包括师资、校舍面积、仪器设备、土地面积等),为完成招生目标任务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遇到的主要困难和存在问题,对做好明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做好新生录取、备案工作 (一)录取审批、备案地点、时间。 地点为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编:530021)广西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办理时间安排见“2006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备案时间顺序安排表”(附件4)。
(二)录取审批、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1.学校“登记表”一式若干份,内容、顺序与在系统中录入的新生名单表格一致(招高中毕业起点的学校,须提供新生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2.学校“统计表”; 3.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4.“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