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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培联字 2006 04号 关于举办“...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2日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职业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就业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一项长远的积极的就业支持政策。随着职业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毕业生逐年增加,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为使全国职业院校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就业指导与服务,通过不同渠道、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就业问题,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培训交流部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研究决定,拟于近期联合举办“全国职业院校就业指导工作”专题培训班。学员参加培训的学时计入在职干部的学习时间,并在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职业指导工作的操作与实践
    1、职业院校就业指导工作个案辅导、团队辅导工作的操作方法;
    2、职业院校就业指导教材在教学活动中的应用方法;
    3、职业院校职业指导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4、心理辅导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渗透及灵活应用;
    5、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观念、职业意识培养及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示范;
    6、新职业与职业发展。
 
    (二)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指要
    1、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有关内容解读;
    2、职业院校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分析;
    3、职业院校就业指导工作现状及对策;
    4、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定位及优势;
    5、解决职教生就业问题的思考;
    6、就业观念与创业精神以及就业、创业心理品质培养;
    7、职业院校学生就业技能的指导;
    8、职业院校学生创业技能的培养。
    9、职业院校开展就业服务的途径与措施。
 
    (三)班主任与就业指导实践
 
    (四)优秀职业院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经验介绍
 
    二、参会对象:
    1、各地、市教育局主管职成教的局长;
    2、各地、市教育局职成教、中专处(科)长、职教中心负责人;
    3、各职业院校主管就业指导工作的校长和骨干人员。
 
    三、授课专家与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班拟邀请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专教育委员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南开大学、国家重点职业院校等专家、教授现场授课。
    培训形式为专题报告、研讨交流、典型经验发言。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人民币6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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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对报到地点有疑问的学员请致电会议秘书处
 
    六、报名咨询
    本次培训班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具体承办。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或邮寄至会议秘书处,秘书处将提前7天寄发报到通知以便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组织10人以上者设领队一名协助会务工作,并免领队一人培训费。会后本中心将统一组织考察活动,学员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甲8号1号楼209室
    邮  编:100039
    电  话:010—68163506
    传  真:010—58688340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培训交流部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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