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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收\“中等职业学校十大专业百位名师...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2日

各市教育局,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3—2007)》(桂教职成[2004]59号)精神,加强我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我厅从2005年起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十大专业百位名师培养工程”(以下简称“职教十大专业百位名师工程”)。在各有关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专家评审,我厅研究确定了“职教十大专业百位名师工程”学员名单(详见桂教职成[2005]  号)。
    为落实工程培训计划,现初步确定在9月初至12月初开展今年的年度培训(2006年培训将于暑假举行),由于受名额限制,此次仅有150名教师入选我厅资助培训的行列。应广大学校的要求,我厅计划吸收部分教师随班培训,培训费用由学校支付。请有意选派教师随班培训的学校于8月25日前将确认表(附件1)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钟畅武。
    联系电话:0771—5322171—2067。
    传真电话:0771—531575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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