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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柳铁综治委,公安局,教育局、柳铁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自治区综治委、教育厅、公安厅将于近期共同制定我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评比标准及办法,并从明年上半年开始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的评比活动,推动我区安全文明校园的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中央综治委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