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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桂政办发[2005]14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58号)要求,加快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在广泛征求全区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基本标准.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