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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于2006年4月14—15日在南宁召开2006年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4月13日报到,4月14—15日开会,会期2天。 (二)地点:南宁市西园饭店11号楼报到(在邕单位、学校参会人员会议不安排食宿)。 二、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意见》下发两年来我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剖析德育工作存在的不足,分析探讨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我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进一步贯彻《意见》作出工作部署。 (二)表彰一批德育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标兵和先进集体。 (三)表彰校园文化先进集体、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 (四)现场观摩部分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邀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等区直单位领导到会指导。 (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各地级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科科长、职成科科长各1人,各市需从中确定1人代表本市上台领取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奖牌。 (三)部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各地级市选派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比较突出的1个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参会。 (四)各市教育局选派1名2006年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德育工作标兵代表各1人上台接受表彰。 (五)各市教育局选派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代表1人。 (六)2006年通过第三批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验收的幼儿园负责人上台接受表彰(学校名单见附件2)。 (七)在邕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名单见附件3)校长。 (八)区直中等职业学校获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德育工作标兵代表各7人上台接受表彰(名单见附件4)。 (九)南宁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由南宁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到会。 (十)广西师大教科院1人,广西教育学院教研部1人,广西教育学会1人。 四、有关准备工作 (一)会议安排实地观摩南宁市滨湖小学、南宁一中和广西药科学校等3所学校,每个学校实地观摩时间约1个小时,请有关学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会议安排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滨湖小学、环江高中、广西药科学校、广西物资学校等5个单位做德育工作经验交流,各个单位发言为15分钟以内,并准备好发言材料的多媒体课件。 五、会议要求 请各市教育局、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和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填写会议回执后(各市教育局负责统一汇总本市参加会议人员并填写会议回执),于4月11日前传真至我厅基础教育处。 传真:0771—5315178,0771—5318877转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陆海明 电话:0771—5322171—2123 附件:1.会议回执 2.通过第三批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验收的幼儿园名单 3.在邕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4.区直中等职业学校获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德育工作标兵代表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六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