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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5〕4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05年将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为做好2005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层次和素质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各市教育局要将本文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所属的各职业学校,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地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去,切实加强领导,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重视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立足学校和教师的长远发展,积极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报考。要为推荐报考的教师创造必备的条件,落实相应的经费,切实解决其参加学习的后顾之忧。被推荐教师报考前须与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签订培养协议,约定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于2004年7月11日—27日先登录广西教育厅网站( www.gxedu.gov.cn或 http://202.103.252.92/zzlk)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28—31日到选定的现场报名点(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定报名信息、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其它
其它招生、报名工作参照《通知》和《关于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执行。《通知》和《公告》可在广西教育厅网站( www.gxedu.gov.cn或http://202.103.252.92/zzlk)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