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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做好20...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2日

桂教职成〔2005〕19号

各市、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5〕1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我区改革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做好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取得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民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教育部要求各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争全国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在2004年的基础上增加100万人,达到650万人,到2007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教育部分年度下达我区中职招生目标任务为: 2005年18.5万人、2006年22.5万人、2007年24.5万人。为此,我厅决定将上述任务逐年分解落实到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部门行业直属的中职学校(以下简称:区直学校), 下达2005年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送生目标任务(见附件2)。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分解、落实我厅下达的任务,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各市有关分解落实任务情况要于4月31日前报送我厅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中职学校要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努力扩大招生规模。2005年各中职学校要在2004年招生数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增加招生不少于150人、自治区重点中职学校增加招生不少于100人、合格中职学校增加招生不少于50人。

    二、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以提高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和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为目标,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一)自治区教育厅成立由余益中厅长任组长、郑作广副厅长为副组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处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是:

    1.统一领导、管理、统筹协调全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

    2.提出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和逐步做到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重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制订招生政策及措施。

    3.对各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开展检查和评比。

    4.指导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宣传、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新生录取备案。

    (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均要相应成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直接负责所辖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区直学校在属地组织生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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