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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7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
——桂教职成〔2007〕112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8日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对今年申请自治区立项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评审,我厅同意广西百色农业学校《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2+1”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等20个项目为2007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一级立项项目;广西第一工业学校《模具专业教学质量体系构建与实施》等40个项目为2007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二级立项项目;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企合作模式的实践与研究》等120个项目为2007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三级立项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立项项目的宏观管理,对立项项目提供业务指导及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立项项目按立项说明书的内容实施。

  二、各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教改的立项实施工作,为教改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保障条件,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

  三、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必须严格按照立项说明书所确定的教改内容做好各项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有项目实施日记和项目过程报告,努力提高教改项目的实施水平和效益。

  四、教改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保证教改工作在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框架内实施。特别是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实践的单位,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五、我厅将于近期召开2007年中职教改立项项目负责人培训班,部署教改任务,指导各立项单位进一步完善教改方案,提高教学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2007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录入:倪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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