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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5〕58号)和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实施方案》(桂教〔2006〕19号)部署,我厅组织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等11个专业示范性教学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不与文同发,请各有关单位在广西八桂职教频道网站(网址:www.ep12.com)查阅和下载。 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等11个专业示范性教学方案(试行).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