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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等职业学校速录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广西职业教育与...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7日

各中等职业学校:
  速录是速录员运用速录机设备,以每分钟高于200-400字的录入速度将说话人的声音同步记录在电脑里,做到“言出字现、音落字出”的记录过程。速录员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8月正式颁布的专业技术职业。为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推广速录员培养工作,经研究,我会与北京中民国育科技研究院广西办事处联合举办速录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文秘”、“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课教师及教辅人员。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有“文秘”、“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的学校,每校至少派1名教师参加培训,送培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我会视报名情况,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每期定额100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每期速录员培训时间为3个月,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面授1个月,定于2007年5月下旬开班;第二阶段学员回工作单位自学;第三阶段集中1周面授及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广西银行学校培训部、南宁市第六职业技术学校培训部。
  三、培训费用
  经物价部门审批,速录员培训每人收取培训费为5000元.经我会协调,争取为团体培训收费每人3200元。为支持学校吸纳新的专业技术,我会决定以出资补贴方式为每名学员支付1200元(含考证费用),其余2000元培训经费及往返交通、食宿费用由送培学校与参培学员协商解决。
  住宿费:40元/天,伙食费:12元/天。
  四、报名要求
  
  请各校于2007年5月15日前将《培训回执单》传真至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蔡敏,联系电话:0771-5815178,传真:0771-5815180。
  五、其它
  培训结束组织学员参加速录员等级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培训回执单.doc
 
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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