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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统战部、教育局,有关县(市、区)党委统战部、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6号)精神,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结合申报材料、实地考察情况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广西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协议书》上的意见,确定我区2007年“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资助的培训学校、专业和人数,现予下达,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西2007年“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资助计划表.xls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统战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