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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职成司的通知精神,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须申报计划,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由教育部职成司向各省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区中等职业学校需要到外省刊登招生广告、发动生源和在当地省办理录取手续的,须填报《广西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并于3月5日前寄送或传真到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否则,不用填报。 二、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申报跨省招生计划资格。 三、我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均可招收外省户口、自主报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生源。但户口在外省的生源,不能使用我区“3+2”中高职5年制计划指标;户口在外省的生源,在我区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不能在我区报名参加中职升高职“对口考试”和普通高考。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 系 人及电话:李俊才,0771-5815173,传真:0771-5815180。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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