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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 你院《关于成立“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中心”的请示》(桂师院报〔2007〕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广西师范学院成立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职教改指导中心”)。中职教改指导中心为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广西师范学院,行政上归口广西师范学院领导,业务上归口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 二、中职教改指导中心的人员和办公场所由广西师范学院负责配备。 三、中职教改指导中心职责包括:开展职业教育教育学的理论研究;指导中职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制度、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模式改革;协助我厅组织开展教学评估、技能比赛、教学交流等教学活动,指导中职教改立项项目的实施;收集整理各地中职学校教研教改信息,定期发布教学改革简报。 四、中职教改指导中心要以自治区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要求为指导,加强与各市教育局和职业学校的联系,认真做好相关教学服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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