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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严禁使用盗版盗印中等...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2日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严禁使用盗版盗印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德育课有关教材的通知》(教职成函〔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确保规范使用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严禁使用盗版教材,杜绝自编自印并在课堂使用德育教材。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材使用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自查工作,并于4月15日之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我厅将在各市、各区直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广西职教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原广西蓝辉职教图书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区经教育部认定的唯一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发行网站(地址:南宁市北湖路西三里38号,联系电话:0771—3828646,联系人:梁少泳)。
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李春春,0771—5815178  传真:0771—5815180

附件:[点击浏览该文件:教职成函20082号.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录入:蒋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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