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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区职业教育攻坚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展示职业学校学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采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8〕3号),我厅将于2008年5月12-15日举办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技能比赛暨全国赛广西区中职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及举办机构 (一)比赛机构。 1.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2.承办单位: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广西烹饪学校、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广西物资学校、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 3.协办单位:亚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神州数码网络、星网锐捷网络等相关企业。 (二)比赛组委会。 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各比赛项目的仲裁组、资格审查组、评判组和会务组(按专业比赛项目设立,成员由组委会另行确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黄 宇(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张建虹(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王 屹(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系主任) 王春秋(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张泽金(广西烹饪学校校长) 许贵林(广西机电工业学校校长) 郁正堂(广西机电工程学校校长) 周树刚(广西物资学校校长) 黄启良(广西纺织工业学校校长) 李 江(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校长) 陈怡君(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委 员:赵锋君(神州数码网络南宁办事处主任) 胡 曙(网星锐捷网络有限公司广西区经理) 岑文成(五菱柳州机械有限责任高级工程师) 李瑞道(亚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经理) 王堂豪(广西烹饪协会常务理事) 金祖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工程师) 曾 伟(南宁广缘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总工) 沙 丹(广西模特行业协会会长) 陆震天(红豆集团广西分公司总经理) 李永革(桂林市美容美发协会理事) 李栋学(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 莫应念(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 黎家汉(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副调研员) 李春春(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主任科员) 秘书长:钟畅武(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主任科员) 二、比赛时间 2008年5月12—15日,5月12日报到。 三、比赛项目 中职学生组设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烹饪、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美容美发等7个专业类别的比赛项目。 (一)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1.比赛项目:动画片制作;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 2.组队要求:动画片制作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项目每3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项目每2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 3.比赛地点: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二)电工电子专业。 1.比赛项目: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每组2人,每代表队限报2组。 3.比赛地点: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三)烹饪专业。 1.比赛项目:热菜;面点;冷拼;果蔬雕。 2.组队要求:每个项目每代表队限报6人,每人限报2个项目。 3.比赛地点:广西烹饪学校。 (四)数控技术专业。 1.比赛项目:数控车;数控铣。 2.组队要求:每个比赛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2人。 3.比赛地点: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五)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1.比赛项目:汽车维修基本技能,包括拆装、测量、故障诊断;汽车二级维护。 2.组队要求:汽车维修基本技能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汽车二级维护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队,每队2人。 3.比赛地点:广西物资学校。 (六)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专业。 1.比赛项目:女式夏季裙套装现场电脑样板制作与缝制;中职学生模特表演。 2.组队要求:每个比赛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3 人。 3.比赛地点:广西纺织工业学校(服装制作项目)、广西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模特表演项目)。 (七)美容美发专业。 1.比赛项目:美容化妆类为新娘化妆;美发类包括男士发型(有缝推剪吹风造型)、女士发型(女长发晚宴发型)、教习模特(卷杠、女士中发翻翘发式)。 2.组队要求:每个比赛项目每代表队均限报2 人,全队限报10人,可以兼报,但每人限报2个项目。 3.比赛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各项目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组队要求 (一)各市代表队。各市代表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比赛选拔产生,代表队由各专业项目领队、参赛队员及指导教师组成。 (二)区直学校代表队。区直学校代表队由通过校内比赛或推荐产生,代表队由各专业项目领队、参赛队员及指导教师组成。 六、奖项设置 (一)选手个人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名额根据各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确定,分别约为参赛人数的10%、20%、30%,具体名额届时由比赛组委会确定。 (二)指导教师奖:学生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指导教师奖。 七、选手选拔及集训 全区比赛结束后,我厅将根据比赛成绩及全国赛名额分配要求确定集训及参加全国比赛选手。 八、其它 (一)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选拔,精心准备,确保比赛成功。 (二)各项技能竞赛的具体活动方案及其他事宜由我厅另行制订印发。联系人:钟畅武;联系电话:0771—5815175。 (三)比赛向社会开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