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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经研究,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定于2008年6月16日至8月8日进行。为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验印材料按《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2006年秋季中专学历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06〕32号)要求执行。 二、学校要提供所有毕业生的《学生手册》,《学生手册》的内容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 三、需要更正学生信息,请在2008年6月3日之前办理。区直中等职业学校请直接到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办理,市属学校请直接到所属市教育局办理。 四、要严格按原录取专业名称规范毕业证书的专业信息填写,原备案录取的有专业方向的可括号注明,如会计(电脑会计)、卫生类专业如中医(中西医结合),器乐(小提琴)等。 五、请各市教育局及时将此通知转发给所属学校,并按要求办理有关验印手续。 六、验印地点:南宁市天桃路24号天桃大酒店主楼512号房。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联系人:李春春,联系电话:0771—5815178,传真:0771—5815180。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情况回执.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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