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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区直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我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通知》(桂教职成〔2008〕23号),各市教育局、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按分配名额推荐备选学校。为进一步了解推荐学校情况,请学校如实填写《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资料表》(见附件),并于2008年5月10日前连同《 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等材料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点击浏览该文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料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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