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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学生资助、实习就业等管理工作,教育部决定组织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经研究,我区决定在南宁、北海和钦州市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系统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学生资助管理、实习就业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化支撑。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区定于7月25日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填报。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各学校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
二、目前,我区推进系统应用主要是学籍信息和学生资助信息两方面内容,要求各市辖所有学校(含县、市、区属学校和民办学校,技工学校除外)及区直学校在线填报或导入2007年秋季学期和2008年春季学期在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和学生资助信息;各县、市和自治区职成教管理部门和资助管理部门分别审核相关信息,逐级汇总、上报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并测试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的查询、统计等功能。
三、我厅确定由职成处牵头,学生资助办配合,电教馆为技术支持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培训工作的组织、系统设备的调试,学校系统运行指导等工作。请各市教育局参照上述模式组织协调本市的学生信息填报等工作,确定本市系统应用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参与部门,指定技术支持单位,指定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区直各学校也要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本校系统建设与应用管理协调机构,明确责任人和主要工作人员。
四、有关工作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7月3日,我厅对各市教育局及区直学校进行系统应用培训; 7月7日—11日,各市教育局对所辖县级教育局及全部学校进行系统应用培训,区直学校按要求完成整理和上报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 7月14日—18日,各市所辖全部学校按要求完成整理和上报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我厅完成对区直学校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的审核与修改; 7月21日—25日,县、市教育局逐级完成所辖全部学校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的审核与修改,我厅完成审核和汇总后提交教育部。
五、我厅组织各市教育局及区直学校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应用培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教育局中职学生学籍管理人员1人、资助管理人员1人,电教站(中心)技术人员1人; 2.上述各市职教中心(或各市指定的一所市属学校)中职学生学籍(或资助)管理人员1人; 3.区直各中职学校学生学籍(或资助)管理工作人员1人。 (二)培训费用。 不收培训费,参加培训人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培训班可代联系在桃源饭店住宿。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 1.在桃源饭店住宿的人员7月2日下午在桃源饭店报到,桃源饭店地址:南宁市桃源路74号。 2.不在桃源饭店住宿的人员月3日上午8:30—9:00在自治区电教馆报到,自治区电教馆地址:南宁市植物路50-1号。 3.7月3日全天培训。 (四)请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6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回执传真到自治区电教馆。传真号:0771—2802473,联系人:罗锦锋,电话:0771—2817786,1376830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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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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