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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职成〔2008〕44号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化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导、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改实践,切实做好一年一度的自治区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立项确认工作及两年一度的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改成果评审工作,现将2008年度教改项目立项及第五届全区优秀教改成果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
(一)立项范围。 为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厅制定了立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各校可根据学校教学改革实际加以分解和细化,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教育教学立项申报设计,也可开展项目指南以外的专项改革。对涉及全区性、跨专业领域的项目,可在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职教改指导中心”)的指导下进行联合申报。 (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 1.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要建立市级教改项目立项、成果评优制度,并组织、指导学校进行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要注意避免将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同等于教育课题研究。 2.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说明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说明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打印一式5份上报。已获有关部门立项、表彰或已实施结束的项目不得申报。 3.申报材料的报送。 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区直学校可直接将申报材料上报,其他学校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统一上报,上报材料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务必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送到中职教改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批准。 为了确保立项项目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厅将委托中职教改指导中心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地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批准确定立项项目,并于10月中旬公布。 (四)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实施和过程管理。 各校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经我厅批准立项,应即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按照《立项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厅将委托中职教改指导中心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中期评价。所有立项项目每学年度须写出项目实施总结材料,项目结束后,由项目学校向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提交申请验收报告。
二、第五届全区优秀教改成果评审工作
(一)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申报。 1.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将2005年以来经自治区教育厅正式立项,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成效并已经结题的项目,按《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评奖申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连同与成果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结题报告)、教改工作实施性方案及效果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一式5份上报。成果证明材料要求准确、详实、丰富,能反映整个教改工作的过程和效果。 2.申报材料的报送。 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区直学校可直接将申报材料上报,其他学校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统一上报,上报材料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务必于2008年12月20日前报送到中职教改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奖办法。 对各单位报来的评奖材料,我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除审查申报材料外,专家组成员还将到学校进行抽查核实或进行答辩,最后采取专家组成员无计名投票的形式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项不受名额限制。凡已获自治区有关部门奖项的教育教学成果不参加本次评审。 (三)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表彰。 对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获奖成果我厅将行文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在此基础上,各有关办学主管部门及学校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其他
(一)2008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立项和第五届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改成果评审的其它工作要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施细则》(试行)(详见桂教职成〔2003〕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详见桂教职成〔2003〕40号)执行。附件2、3不与文同发,需要的单位可在广西八桂职教网(http://www.ep12.com)下载。 (二)联系方法。联系人:言姝媛,联系电话:0771-5659132、3090516,通讯地址: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系(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邮编:530023,传真电话:0771—5613136,电子邮件:yanshuyuan919@163.com。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2008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 [点击浏览该文件: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说明书.doc]
附件3: [点击浏览该文件: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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