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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针对灾区初高中及中职生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2日

      高中生

  □重灾区县延期高考□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增加灾区招生计划

  □妥善安排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学习和生活,并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

  □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将予以破格录取

  □对考上大学的孤残考生将免收学费,提供生活费补助

  □对没能考上大学的孤残学生,将实行免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未升入高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都可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一年的学习,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毕业时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中职生 

  □将学生转移到对口支援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和顶岗实习

  □将学生转移到本省内其他学校学习

  □对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帮助他们与协议用人单位接洽并落实岗位;对于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实行“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初中生

  □重点高中招生计划要向灾区倾斜,优先录取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考生

  □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地震灾区初中毕业生,都可以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并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

录入: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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