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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校一年级学生不得顶岗实习

来源:北京考试报 作者:安 坤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30日

  据北京考试报报道 教育部、财政部日前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中职校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是中职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中职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但是学校不能在学生一年级安排实习。

  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安排学生实习时,要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还要组织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建立辅导员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

  三年级学生顶岗实习每天不能超过8小时,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在安排实习时,学校不能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实习单位要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

  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之间要建立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学生在校内参加教学实习,学校和学生本人或家长是否签订书面协议,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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