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城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必须接受为期1~3年的就业前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才能进入职业岗位。据悉,哈市出台相应措施,以促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
扩大招生规模:未来职普1:1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按照普、职合适的比例制定和出台职业高中招生规定,争取“十一五”末,职、普比例接近1:1,满足广大初中毕业生学习职业技能的要求。
支持职业教师培训:每年投入100万
从明年开始,哈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到2010年,力争使专业教师受训人数达到60%。
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上岗前需培训1~3年
今后,哈市城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未能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的初高中毕业生必须接受为期1~3年的就业前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掌握一定职业技能后,才能进入职业岗位。对不按规定录取未经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的企业或单位将严重处罚。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3年内推出50对
哈市将用政策法规来保障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破解校企合作难题。哈市政府将牵头,各高、中职业院校与有关企业要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力争3年内推出50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示范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