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作者:陈佳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2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西下发通知,要求各中职学校在全面发放2008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对来自四川灾区学生的发放给予高度关注,逐个落实。
根据通知,2007-2008学年度中职助学金,分2007年底和2008年5月下旬两次拨付给各中职学校,各学校要就此向学生作出说明。目前离放暑假时间不长,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及时用工行银行卡形式一次性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各中职学校一律不得抵扣学费或扣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