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乌鲁木齐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2008年秋季起,在首府职业学校就读的宏志生和贫困生均可重复享受补助,户口不在乌鲁木齐市的农民工子女也正式被纳入到补助的范围之内。5月29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了此消息。
据了解,从去年起,国家首次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户口在县镇或农村的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助。另外,国家、乌鲁木齐市和各区县根据不同标准对所有考进职业学校的学生均予相应的补助政策。贫困生实行每生每年享受1000元补助;“宏志班”的学生享受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凡报考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并被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市初中毕业生享受每学年1000元学费的补助。但补助不可以重复享受。
从今年秋季起,进入职业学校的宏志生将可以享受重复的补助政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宏志班今年首次将班额计划控制在40人左右,市级和各区县继续每年给宏志生补助2000元外,户口在农村的宏志生还可享受国家每年1500元补助,即每年生活补助增加到了3500元;贫困生在享受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的同时,如果家在县镇或农村,还可累计享受国家1500元的生活补助,即每年2500元;而户口在本市的贫困生按规定每年也可累计享受生活补助,即2000元。
除此之外,不论户口是否在本市的农民工子女,都可享受国家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补助。
各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资助政策,加强对各类补助费用的管理,对于滞拨、缓发、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做出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