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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提高录取工作效率,我厅组织专家对去年使用的“职业中专招生管理系统”进行了改版升级,并加入了2005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建立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为了减少该系统中各学校招生专业的错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核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使用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的使用对象为:各市教育局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审批机构和2005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该系统中所列的专业为学校具有设置、招生资格的专业。 二、下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并核对招生专业 各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xedu.gov.cn)下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进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对学校今年招生专业进行核对。 三、做好错漏专业的汇总、上报工作 学校要对系统中本校具有设置资格的专业进行认真核对,如有错漏,须填写《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专业更正表》(见附件),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区直学校直接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各市教育局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填报的错漏专业进行认真审核后汇总,于2005年6月15日前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附件: 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系统专业更正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