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动态信息 > 文章正文
 文章搜索  关键字:
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22日

教职成[20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精神,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活力和吸引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21世纪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我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附件一,以下简称《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附件二,以下简称《原则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目录》是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和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的指导性文件,适应于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本《目录》颁布之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须按本《目录》所列专业名称招生。我部将制定重点建设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及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专业简介”所确定的培养目标、建议修业年限、业务范围、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结合各地、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他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各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教学工作。对已经在校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既可按原专业名称、修业年限和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工作,也可按本《目录》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都应根据《原则意见》,制定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组织好《目录》的实施工作。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一、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

                                教  育  部
                                2000年9月25日
 

    附件详情,请看: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doc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 (2).doc

录入:admin   

 

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认证项目展示
热点专题
奥运服务班成长记
《电子技能训练》和《彩电维修》
点燃激情 传递梦想
2008抗震救灾专题
经济政治基础评课专题
数控编程实训评课专题
2008招生大蓬车专题
美巴特勒职校首访中国
新国重新风貌宣传专题
女装结构设计评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