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按专业招生不同学历的要求,招收应届和历届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2、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收取:①按专业不同每学期学费1200-1400元不等;②住宿费按住房不同每学期150-350元;③课本费每学期100元(多还少补);
3、对参加高考或中考成绩优良的新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400-800元;
4、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每学期对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学金,奖学金最高为500元;
5、对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发给中央或自治区财政助学金;
6、学生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在广西区内或经济发达地区就业;
7、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参加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组织的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可录取为该院的高职或本科生。
8、新生入学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31日,学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按时间到校注册,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学可带《毕业证书》直接到校注册即可;
9、报名方法:直接到学校报名,或与我校驻各地的招生老师联系,或登陆我校网站报名。
10、报读高中三年制高级工和五年制技师的学生可以套读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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