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351
 

所属大别:【招生就业】所属子类:【招生指南】  上传日期:2008-4-9
文章来源:【招生办】文章作者:【招生办】
 

2008年新生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收费标准
         1、学费(每一学期):990元
         2、住宿费(每一学期):100元(仅在住宿生中收取)

优惠政策
     1、凡在6月30日之前来人、来函、来电报读我校者,将一次性减免学费100元。7月31日前预交学费的报读者将一次性减免学费3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含县城)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3、库区移民家庭子女、扶贫异地安置人员家庭子女、城镇低保人员家庭子女、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和退伍士兵、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六类特定人员,可以享受自治区学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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