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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的安排,现将江苏省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及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关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情况
我省从2004年起设立“职业教育助学金”,通过发放职业教育助学证的方式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职教助学金按每人每年2000元发放,连续资助三年。目前,资助经费已由2004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1.4亿元,资助人数由每年1万名增加到3万名。今年5月,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出台后,我省及时调整助学政策,全面推进各项资助工作。
(一)加强对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确保每个困难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是江苏各级政府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庄严承诺。今年初,省政府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作为必须做好的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国务院召开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之后,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基本建立了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我省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为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对象为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的学生,保证100%的学生都能享受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发放,连续资助两年。同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须按5%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助学奖学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建立资助经费保障机制。我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应负担的资助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学校,确保学校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县分担,省直属学校由省财政承担,市、县(市、区)属及民办学校按属地原则由同级财政承担。省财政对部分地区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资金的分担办法给予补助,对苏北经济薄弱县最高补助比例达90%。
(四)提高组织管理水平。为适应助学金管理工作要求,我厅已决定将江苏省学生贷款中心改建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扩大其功能。各市、县(市、区)已基本建立了资助管理中心,或明确了负责资助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同时,我们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
(五)深入宣传资助政策。根据中宣部、财政部和教育部通知要求,我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各项资助政策。我省的《新华日报》等媒体通过专访等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了连续报道。各市、县教育部门及中等职业学校充分利用中考招生宣传的有利时机,将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学生,真正使党和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关于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今年,我省在初中毕业生数量出现下降的情况下,继续保持普职招生大体相当,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已招生53.3万人,顺利完成中职招生任务。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和宏观调控。继续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下达招生计划,确定中职和普高招生计划分别为50万人,另外,我省承担中等职业教育东西部合作招生3万人,合计53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教育部门统筹管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下达招生计划。进一步挖掘职教招生潜力。我们明确提出,2007年全省要以县为单位实现初中升学率达到90%以上,新增生源主要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二)明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责任主体和招生政策。上半年,我厅出台了《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的职责。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全省高中阶段统一招生政策;各市招考部门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具体负责本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全省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各市统一组织的毕业考试,由各市确定各类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中考招生宣传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扎口管理,各类学校在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宣传,各类学校发布、刊登的招生宣传广告等必须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三)突出抓好“两低”市县的招生工作。我省把狠抓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低和职教占高中阶段教育比例低的“两低”市、县作为全省增招的工作重点,建立了有关市、县领导负责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我厅专门召开2006年初中升学率低于90%的县教育局长会议,提出今年的招生要求。招生期间,我厅组织人员到有关市、县和学校现场督查。建立旬报制度,实行招生动态全程跟踪,各市教育局每10天向教育厅上报一次招生情况。
(四)进一步优化全省职教资源。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有效提高了骨干职业学校的招生能力。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吸纳了2/3以上的职业学校在校生,重点学校校均规模近4000人。以重点建设市县职教中心为抓手,着力形成规模化的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职教资源。同时,充分发挥骨干学校的辐射作用,在全省成立了11个职教集团。动员全省职业学校狠抓实训基地建设、示范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和专业技能教学,让所有学生都接受优质职业教育。
(五)以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和创业增强职教吸引力。我省大力加强校企合作,以高质量就业引导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近三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同时,我们要求各类职业学校都要加强创业教育。2006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实施职业教育创业行动计划的意见》,将职业学校的创业指导引向深入,全省已涌现出一批创业实践的典型。坚持职教富民,增强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
(六)认真落实东西部职教对口支援任务。我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把职教合作纳入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要求骨干学校留资源、留计划用于省外合作招生,建立生源基地,每年都组织学校到中西部有关省区具体落实招生任务,并安排百万资金用于奖励合作办学先进学校。近三年,我省已与陕西、江西、吉林、新疆、西藏等十多个省区合作办学。今年,已落实了职业学校东西部合作招生3万人的任务。
2007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