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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视频会,主要内容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继续做好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完成800万人的招生任务。财政部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很重视,对这两项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在此,我代表教育部和教育系统对财政部和财政系统给予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去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和扶持政策,保障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郑重宣布,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经过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落实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1.各地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助学工作
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教育部先后在西安、武汉和福州召开了西部、中部和东部地区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及2007年招生任务工作座谈会,交流了各地的经验和做法,部署了有关工作。各地高度重视,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十分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召开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落实资金,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文件,扎实推进和落实中央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各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这项政策,把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传达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年学生及其家长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进一步加强了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建设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教育部、财政部成立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管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各省市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地区的学生资助工作。多数省份在原高校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职能、充实人员,组建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各类学生资助工作。8月10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后,山东、河北等10多个省份成立了市(地)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重庆、江苏等10多个省份成立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也成立了专门的资助机构,具体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和学校自上而下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系统。
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资金基本落实到位
9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预算控制数的通知》。9月下旬,财政部、教育部又向各地下达了今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各省份按比例应负担的专项经费也基本落实到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和福建、云南、浙江、江苏等省积极筹措资金,扩大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使所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都能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西部省份克服困难,做到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地方按比例负担的专项经费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北京、山西、内蒙古、新疆等15个省份地方按比例负担的专项经费由省级财政拿大头。
我们为什么要开这个会,反复强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工作呢,这次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了三类学校,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总的说,中等职业学校这块涉及的人最多、最复杂、最难做,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必须狠抓落实。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省和相当一部分市、县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有些地方中职资助工作在部门间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没有专人负责;二是按照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一些省份在确定地方分担比例时,市县负担比例过大、负担过重。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已一个月,按文件规定,应该把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的手里了,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所以我们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现在进入到了关键时刻。认真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把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公平地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是政府的承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的形象。这项政策学生关注、家长关注、社会关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坚决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满意。这里,我提五个方面的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对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今年“两会”闭幕之后,5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5月1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陈至立国务委员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意见》作出了全面部署。至立同志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体现、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等方面,深刻阐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
这次国务院《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突出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无论是受益学生数量,还是中央财政专项经费额度的分配,中等职业学校都是大头。这是一个重大举措,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生活状况,确保所有想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包括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这是加快发展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对于保证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
2、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中央的部署,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拨付、评审与发放工作。要切实做到每人每年1500元的资助标准不降低,资助范围不缩小,确保在今年10月底之前将国家助学金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这是中央的要求、政府的承诺,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要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工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支持。
3、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意见》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快省、地市、县学生资助专门管理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工作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都要设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各级教育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教育系统内的职成、财务、资助中心三个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共同努力,确保完成任务。
4、各地一定要落实好应负担的资金,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要加大省级统筹的力度,不能将经费负担的责任层层下放。特别是对于困难的县,负担过重,将直接影响这项工作的进展。目前,财政部、教育部已经联合下达了今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这次中央财政下达给各地的资助资金额度,主要的根据就是各地2006年年底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考虑到这两年中等职业学校连续扩招,东中西部实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等因素,已经下达的经费预算可能存在一定缺口。对这个问题,财政部和教育部是高度重视的,正在研究解决办法。现在下达的资金只是今年后几个月的,缺口有一点对整个工作不会有大的影响,明年1月开始,国家助学金预算将按今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实际人数安排,因此不会有大的困难。根据中央财政的收入情况,对缺口较大的地方,中央财政年底前可能还会追加一定的经费。为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还有什么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和教育部反映。总之,我们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助学金经费,该补就补,不留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