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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周部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教育部、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狠抓中职招生任务落实,实现了资助工作和招生工作的双突破。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资助政策,构建面向人人的资助体系
国家资助政策出台后,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等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7〕225号);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等市级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渝教职成〔2007〕31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资助对象、标准、年限及学校准入条件,实现我市资助政策与国家资助政策的有效对接。
(一)统筹资金,实现资助重庆籍中职学生的全覆盖。去年,我市整合资金2.1亿元,对近5万名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以下简称“五类学生”)就读中职学校进行资助。今年,我市整合各方资金近5.5亿元,实施国家普惠制助学政策,对重庆籍的所有中职在校生实行全覆盖式资助,即对重庆籍中职学生的资助面达到100%;对来自其他省市的中职在校学生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资助,因普惠制受助的学生已达到35万人。目前,我市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已向学校拨付,正陆续发给学生。
(二)突出重点,继续实施“五类学生”资助政策。根据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并存的特殊市情,我们把重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中职学校作为构建和谐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继续执行“五类学生”就读中职学校资助政策。对“五类学生”每人每学年包干补助生活费、住宿费1500-2000元,全额资助学费,每人每学年平均资助总额达3500元。今年全市近10万名“五类学生”得到资助。
(三)严格准入,确保政府购买优质培训成果。通过建立奖优罚劣的工作制度,我们对参与资助工作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参与资助工作的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不合格或在资助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实行退出制;明确规定从2008年起未达标的中职学校不再参与“五类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各类中职学校的办学水平,分等级确定“五类学生”学费资助标准,实行资助政策向优质学校倾斜;及时纠正了个别学校在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保障受助学生能够接受良好的职业教育。
(四)加强宣传,做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我们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气会,通过市内外主流媒体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在重庆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资助政策游走字幕。编印了近10万份《资助工作宣传资料》和资助政策张贴画,免费发放给基层群众;将资助指南、申请表册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入学新生。同时,建立了资助工作专题网站,并链接到市及区县政府、部门和各中职学校的门户网站;并通过专题网站,实行在线咨询和投诉,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并限期答复处理结果。各区县和乡镇通过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开设政策咨询窗口等方式广泛宣传。各中职学校通过电视、广播广告以及走村串户,深入家庭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二、创新招生工作,实现教育结构战略性调整
近年来,市教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坚持“扩招与治乱”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我市中职招生规模连续七年有效扩大,招生行为逐渐规范。截至9月15日,我市完成中职招生 19.1万人,超出教育部下达招生任务的9%,实现了普职教育协调发展的目标。
(一)创新体制,加强对中职招生的统筹管理。今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了我市中职教育招生工作管理体制;健全了市及区县中职招生办公室。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由市中职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在全市形成了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中职招生工作良好局面。
(二)强化管理,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五统一”(统一制定政策、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利用资源、统一组织实施),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和中职招生工作的联动。全市中职招生工作实行统筹计划核定、统筹信息发布、统筹宣传发动、统筹志愿填报、统筹新生录取和统筹学籍注册的“六统筹”办法。严格实施定学校资格、定招生计划、定专业设置、定招生成本的“四定”办法,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同时,建立了全市中职招生和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中职招生现场录取和远程网上录取,增强了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便捷性。
(三)严肃纪律,加大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力度。我们把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同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结合起来,建立了权责一致、严密有序的惩防机制。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市及区县政府和部门、中职学校公开投诉电话,开展现场咨询和下访督查活动,畅通了广大学生家长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今年,我们对少数违规违纪的中职学校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还严肃查处了一批中职学校的买卖生源行为,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停止了53所职业院校的中职招生资格,进一步规范了中职学校的办学行为。
三、增添政策措施,推动中职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锦涛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314”总体部署和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紧紧围绕“一圈两翼”战略布局,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思路,深化改革,建立主动适应重庆主导行业和支柱产业发展需求,与劳动就业市场紧密结合、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加强领导,为资助和招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招生和资助等有关工作。各区县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中职学校切实加强对资助和招生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完善措施,构建资助和招生工作新机制。根据国家对中职学校设置的有关要求,统一全市中职学校设置标准,严格设置审批。完善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和学校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办学黄牌预警和红牌退出机制。根据中职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确保受助学生“一个都不少”。建立中职学校专业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和中职学校就业信息指标体系,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强化监督,确保资助和招生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招生秩序规范。建立了市、区县和中职学校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市中职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形成市与区县、部门与学校互动一体化的工作信息网络,把招生和资助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受助学生流失报告制度和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制度,防止资助资金流失。同时,对违规违纪的中职学校将削减其招生计划,取消其接收受助学生的资格,直至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评优评先、职教专项资金扶持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实现转型,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2006年开始,我市中职招生已实现了职普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这样的比例和规模标志我市中职教育进入历史上最好发展时期,也预示着中职教育的战略发展重心将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发展。为此,我们将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质量与数量并重,速度与效益并重,普适与特色并重,服务与管理并重,外延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努力把我市建成西部地区职业教育高地、长江上游技能人才中心、统筹城乡发展的教育改革试验区,为我市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人才支撑和技能贡献。
谢谢大家!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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