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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水平评估的通知》(桂教职成〔2007〕9号)精神,我厅将组织开展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为此,我厅组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以下简称《教学工作规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水平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2,以下简称《教学水平评估标准》)。《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水平评估标准》是今后开展教学评估的依据,为确保其规范可行,需征求各方意见,力求完善,现将《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水平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组织相关教学人员和专业教学人员开展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07年3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及电话:钟畅武,0771—5815175,传真:0771—5815180,电子信箱:A1243F@163.com。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水平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