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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广西师范学院面向全区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生班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6日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提升我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学历水平,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关于提高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学历水平的请示》(桂师院报〔2006〕49号)的申请,我厅在去年批准了广西师范学院面向南宁市及驻邕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生班(中职试点班),广西师范学院计划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面向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含校领导,下同)招收“教育经济与管理”在职研究生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经济与管理”在职研究生班属我区地方性研究生班。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我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申请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

  二、报名对象及学制。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经济与管理”在职研究生班报名对象为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要求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制为两年。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扶持政策,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有条件的市和学校可建立学费分担机制,鼓励学校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学习,以全面提升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学历水平。

  报名事宜请直接与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系联系。
  地址: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邮政编码:530023。
  联系人及电话:韦心勤,0771-5613169,13087713460;黄技,139788012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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