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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印200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指南的通知

来源: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1日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帮助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工作,为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全面、准确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创建公平、公正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环境,受自治区教育厅的委托,我学会负责编印《200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免费方式赠送给全区各初、高中学校作为毕业生升学辅导和参阅材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编印工作小组

  《指南》编印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我学会组成编印《指南》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编印和发放工作,以确保《指南》的权威性、真实性。

  二、免费刊登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等基本信息

  《指南》将全部免费刊载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等基本信息。具体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基本信息的通知》(桂教职成[2007]20号)办理。可登陆“广西八桂职教频道网”(www.ep12.com)查阅。

  三、按照自愿原则,刊登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具体招生宣传信息

  (一)学校招生宣传信息主要内容:

  1.学校名称、主管部门、学校级别、近年荣誉、在校生人数等;
  2.学校办学条件(面积、校舍、师资、设备等);
  3.就业情况(就业区域、工资待遇、就业保障等);
  4.办学特色(办学模式、主要专业优势、优惠待遇等);
  5.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办法、时间、地点、开学时间等);
  6.报名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邮箱、网址等)。

  (二)招生信息宣传内容统一规范文本格式:

  每校刊登内容为16K纸半个页面(15.5-11 cm)。受理文字和表格,不受理图片或照片,最小字号为6号。各自可在版面内预排版。

  (三)各学校报送的招生信息宣传内容须经主管部门审核,保证信息真实可信。

  (四)成本分担:

  2007年全区初中毕业生73万人,高中毕业生25万人,按每10人送1本计,共需印刷10万本;送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需加印2万本,共需印12万本。按印刷、分送成本每本估价5元计,共需60万元。

  有偿刊登招生宣传信息实行自愿原则。每篇招生宣传信息刊登费:区直中专学校4000元;市、县属公、民办中专学校,区技工学校,区外中专学校2000元。不足部分由我会募集有关专项经费补贴。

  刊登信息的学校直接汇款到下列印刷厂帐户。由该印刷厂开具发票回寄各相关学校。

  户  名:广西广香彩印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宁市建设银行园湖支行营业部
  帐  号:45001604650050700625

  (五)招生宣传信息材料报送:

  2007年3月10日前,学校填报《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信息》(附件)并加盖学校公章,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或市教育局审核后,附汇款单复印件,一起寄送南宁市竹溪路69号自治区教育厅——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178,联系人:蔡敏。

  四、《指南》分送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助于2007年4月上旬,将该书分发到各初中、高中学校的毕业生手中。

  附件: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信息.doc

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
                  二○○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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