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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分发200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指南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4日

各市教育局:

  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现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向初中、高中毕业生无障碍传递,我厅委托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组织编印了《200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指南》(下简称《指南》)一书,以免费赠阅方式分发给全区各初中、高中学校供应届毕业生阅读。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于4月10日前后将《指南》托运分送到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负责分发给本市属初中、高中学校,分发市县职业学校各2本;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分发给本县(市、区)初中、高中学校;各初中、高中学校负责分发给本校毕业生阅读。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接收、分发责任人,负责做好接收、分发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负责汇总初、高中、所辖县(市、区)毕业生数,落实县(市、区)教育局责任人并填写《接收、分发〈指南〉责任人情况表》(见附件),于4月5日前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指南》以每10名毕业生1本的比例分发。4月30日前分发到毕业生手中。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责任人如在4月20日尚未收到《指南》时,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以便查找托运责任问题,确保《指南》及时分发工作顺利进行。

  (三)《指南》直接寄发给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责任人,并由广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以每本0.3元的标准,从邮局汇款给责任人,以支付分发《指南》交通、劳务成本费。

  (四)我厅将于7月份组成中职招生工作检查组到各地、各相关学校了解招生工作情况并对《指南》分发到位情况予以检查。

  联系人:李俊才
  联系电话:0771-5815173、5815180(传真)
 
  附件: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市接收、分发《指南》责任人情况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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