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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学校的申报和市教育局(区直学校办学主管部门)的推荐,经研究,决定举行自治区级实训基地2006年建设情况汇报和2007年立项申报答辩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答辩会的人员
经我厅初审,符合自治区级实训基地2006年建设情况汇报和2007年立项申报对象的学校校长、专业科长参加答辩会(学校名单及汇报的实训基地名称见附件)。各市教育局要及时通知上述项目的所属学校,于6月20日前将PPT文档报送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并按时到会。
二、答辩会程序及要求
(一)答辩程序。项目学校向专家组作2006年建设情况或2007年立项申报情况汇报(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专家组对学校汇报情况提问,进一步了解基地建设或申报情况。
(二)答辩会要求。项目学校校长参加汇报会,并要求用PPT文档作汇报。
三、答辩会时间、地点
(一)答辩会时间。答辩会于2007年6月21日至22日进行,序号为1—11号的学校请6月21日上午8:30—12:00到会答辩;序号为12—22的学校请6月21日下午3:00—6:00到会答辩;序号为23—34的学校请6月22日上午8:30—12:00到会答辩;序号为35—46的学校请6月22日下午3:00—6:00到会答辩。
(二)答辩会地点: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24楼会议室(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附件: 自治区级实训基地2006年建设情况汇报和2007年立项申报学校及实训基地名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