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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5〕58号)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实施方案》(桂教[2006]19号)的要求,我处组织柳州畜牧兽医等学校起草中等职业学校畜牧兽医等17个专业示范性教学方案。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15日前,牵头起草学校要按《关于印发<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应用等11个专业示范性教学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和格式(含排版格式)完成示范性专业教学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送各有关学校和企业(不得少于2个)征求意见。各有关学校名单详见附件。
二、7月1日前,各有关学校必须组织相关专业教学人员对《示范性教学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牵头起草学校。
三、7月10日前,牵头起草学校必须将示范性专业教学方案的修订稿及学校和企业的意见一并报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钟畅武;联系电话:0771-5815175。
附件: 各有关学校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 二○○七年六月一日 |